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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订婚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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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订婚方面
1.介紹人遇到訂婚者彼此意見不合而一方提出要求退婚時你要怎麼辦?
答:(1)首先查明提出退婚原因。
(2)請教會長執、傳道、負責人或長輩,勸導促成婚姻。

2.訂婚後不久,知道對方曾犯苟合行為,而提出退婚,並向你是問。
(1) 向介紹人指責介紹不實,你怎麼辦?
(2)要你替他(她)們辦理退婚,你怎麼辦?
答:(1)介紹男女青年認識(相親),經一段時間後訂婚。
(2)介紹人不必隨便保證誰的清白,由他們雙方交通、禱告後決定。
(3)發現一方確實曾經犯苟合行為者,是訂婚前或後,另一方得提出退婚要求。
(4) 介紹人當出面辦理。且得另介紹他人的婚約。

3.舉行訂婚禮後,在餐廳宴席中遺失戒指,你(妳)要如何替他(她)們處理?
答:(1)曾經發生不愉快之故事。
(2)不要當場喧嚷,以後補上,好言相勸安慰,且地上多留意找一找。

4.訂婚戒指要一定結紅缐麼?
答:(1)訂婚戒指不可結紅線,這是異端,表示月下老人牽引相契。

5.婚事已答應人家,但尚未訂婚,後來又看上另外一人,且與他訂婚。
答:要責備,雖然只是口頭承諾,也是等於一種約定。

6.訂婚後、結婚前,雙方一同拍攝親暱的鏡頭相片,可否?
答:等結婚以後再親熱也不遲。

7.訂婚時女方要求大訂、禮金、禮餅同時來,而男方未信者的父親只要小訂,此種情形,介紹人應為那一方講話?
答:一次比較省事,如果男方未信主,原則上給男方作主。

8.準備訂婚時,才發現一方已被除名,而兩人感情已深,如何處理?
答:交由教會職務會處理,取消婚約。雙方家長不聽教會勸戒者,介紹人不得參與,由雙方家長自行負責。

9.聘金是否有一定標準?
答:聘金可有可無,教會並無規定,由雙方家長視經濟能力酌情辦理。

10.聘金與嫁妝多寡問題如何協調?
答:以儘量節省為宜。介紹人應主動溝通雙方。

11.給女方的聘金要多少?是否要硬性規定?
答:聘金多少應視女方家境而定,嫁妝亦視需要才買,最好折算為金錢給女方,雙方應以真理、幸福為重,不可隨世俗注重「財富」。

12.在會堂訂婚或結婚,要花十幾桌喜宴或喜餅,如何處理?
答:(1)訂婚或結婚喜宴,儘量節約減少,並請傳道或領會者在講道時勉勵之。
(2)喜餅也一樣,或改不發喜餅,將喜餅的錢給女兒買嫁妝。

13.迎娶或出嫁時,男女雙方均命小孩提盤上有柑,請新娘或新郎下車,是否可以?
答:提柑下車是表示非強親,是甘心嫁娶。在柑的上面摸一下,放下紅包時表示證據,此乃異端、迷信,信徒不可效法。

14.訂婚時,男女雙方都送禮物,幾樣?十二樣?
答:沒有硬性規定,都是送紀念品。有的送六樣,有的送十二樣,由介紹人與雙方聯絡即可以。

15.訂婚時,是否一定要送聖經?
答:可以送聖經,在第一頁上寫著共同勉勵的話,因聖經中有夫婦之道的教訓。

16.冬瓜糖可否端出來請客?
答:可以。禮盒中有糖果、冬瓜糖。

17.訂婚宴席桌數要如何決定?
答:通過以五桌為原則。以不鋪張浪費為原則。

18.訂婚禮時,應如何戴戒指?
答:戴戒指的順序為男左女右,男先女後,戴在無名指。原則上是戴一只戒指即可。

19.訂婚禮時,項鍊、手鍊可否由長輩戴?
答:不硬性規定,可由長輩幫其戴上。但訂婚在會堂內不宜有些手續。

20.訂婚後退婚,應如何處理?
答:(1)無理由時,介紹人應先勉勵、規勸,如不成,也不能再為雙方做介紹。
(2)有理由時,如男方犯第七誡已除名時,女方認為不妥而要求退婚,婚介可為女方再做介紹。
@執行工作者應坦誠說明雙方之情況,不可以要求一方勉強接受。

21.訂婚之花費如何才合宜?
答:不宜奢華過度,以簡單、隆重為主,依總會規章細則輔導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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