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法本是叫人知罪
点击数:3162
(21)律法本是叫人知罪 吴扬道
经文:罗3:20。
△犹太人夸口自己是亚伯拉罕的子孙,一面又夸口有神的律法,却常常犯神的律法(罗2:17~23)。
△人能靠守律法得救么?若是不能,神又为何赐律法?这是使人知自己有罪。
一、律法的基本要求
1.行者得救(罗2:13;10:5;加3:12)。
2.人无法常行(来8:9;加3:10~11;5:3)。
3.律法反而审判、咒诅违法者(罗2:12~16;加3:10)。
二、律法与犹太人的关系
1.先塞住犹太人的口(罗3:19;2:12~13;21~23)。
2.后使普世人知罪(罗3:19~20;3:28)。
3.必须在律法外找救恩(罗3:21~24)。
三、律法的功用--显明罪
1.罪早就存在,无律法时代不算罪(罗5:13;7:7)。
2.显明人对罪的无能(罗7:14~23)。
四、律法的总结就是基督(罗10:4)
1.律法作旧约训蒙的师傅(加3:23~24)。
2.主流血另立新约(约1:29;路22:20;来9:22;10:9~14)。
3.犹太人的失败,想靠行为得救(罗9:30~32)。
五、律法与基督徒
1.基督徒不在律法以下(罗6:14~15)。
2.基督徒有自由,并爱律法(加5:13~15;罗13:8~10)。
3.基督徒的软弱,有圣灵帮助(罗8:26~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