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督徒的处世为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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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督徒的处世为人 賴英夫
引言:基督徒之称呼由安提阿起始(徒十一26),本有因信基督而逃难受逼迫欺侮之意,故身为基督徒者,更当在处世为人上荣神益人,为主发光。
一、基本原则
行事为人要与基督的福音相称(配合)(腓一27上)。
以「荣神益人」为处世态度,以「爱神爱人」为做人原则(太二十二37~40)。
二、基督徒处世为人的态度
对真神
敬神守命尽本分(传十二13)。
心里火热服事主(罗十二11)。
行事为人荣耀神(林前十31)。
对信徒
效法主彼此相爱(约十三34~35)。
彼此相顾同苦乐(林前十二12~13、25~27)。
有爱能承受神国(太二十五34、40)。
对亲属
夫妻相爱如一体(弗五24~25)。
父慈子孝尽亲情(弗六2~4)。
亲属灵肉皆看顾(提前五8)。
对社会
留心作正经事业(多三8)。
作世上盐世上光(太五13~16)。
美事多作重和睦(罗十二17~18)。
对国家
为君王在位的祷告(提前二1~3)。
要顺服国家的制度(彼前二13~15)。
作安分守己的国民(林前十四40)。
对国际
四海同是一家人(徒十七26)。
公义使邦国高举(箴十四34)。
要往普天下传道(可十六15)。
对人类
对待人不分贫富贵贱(雅二1~5)。
传福音不分种族智愚(罗一14~15)。
要为万人的得救祷告(提前二1)。
对工作
认识自己的职分(约十三16)。
在小事上就忠心(路十六10)。
负责尽职不偷懒(弗六5~7)。
对恶人
不要为恶人心怀不平(诗卅七1~3、8~9)。
宁可让步而不与作对(太五38~40;罗十二19)。
凌辱你的要为他祷告(路六28下)。
对仇敌
认清真正的敌人是魔鬼(弗六10~12)。
不以恶报恶反以善胜恶(罗十二17上、20~21)。
要爱仇敌而为他们祷告(太五44~45)。
结语:愿明白神旨,在善事上结果,力上加力(西一9~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