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受之道
点击数:1179
施受之道 赖英夫
引言
孙中山先生勉言:「人生以服务为目的」;蒋经国先生则以「牺牲享受,享受牺牲」勉人服务大众;保罗则以两只手供给自己和同伴的需用,都是以「施比受更为有福」作为行道之原则(徒廿34、35)。
一、施受之意义
1. 本着慈爱诚实之心,在有力量行善时,以具体行动去爱心即所谓「施」(箴三3、4、27)。
2. 需要帮助时,接受别人施予,或在适宜时机,接受别人好意的馈赠,即所谓「受」(参腓四15~17)。
二、施之原则
1. 雪中送炭最美(路十四12~14)。
2. 不求受方回报(参路六31),因神必报答。
3. 施舍不可藐视人(罗十二8;彼前二17)。
4. 施者也当接受别人的施予(让对方得神赐福)。
5. 因牟利而借贷的酌情取利;但借钱给困弟兄不可取利(出廿二25)。
三、受之原则
1. 只在缺乏时接受帮助,莫过分倚赖别人(罗十二13 上)。
2. 要接受别人适当的爱(参路七37~38、44~48)。
3. 不可存有贪心(路十二15;弗五5)。
4. 不可接受贿赂(传七7;申十六19;诗十五5)。
5. 凡事谢恩(罗八28;帖前五18),感谢神和人。
6. 要立志报答(箴三27)。
四、施之福气
1. 必更丰裕(箴十一24、25)。
2. 必得赏赐(太十40~42,六3~4)。
3. 得进神国(参太廿五34~40;林后九6~9)。
结语
要积财在天,多施舍多行善,在好事上富足,以持定永生(太六19~21;提前六17~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