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督教伦理學:第二部分 – V.有关财产的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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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 有关财产的伦理
“不可偷盗”(出20:15)
“不可贪恋…”(出20:17)
关于他人的财产,神要我们如何做呢?第八和第九诫的重点是每一个人都要尊重财产拥有人的权利,简单来说,那是教导我们尊重拥有权。
在人与物之间有拥有权这样的联系,一个人与他的东西按照其国家之产权条规,他得以拥有及享有这些财产。合法拥有某些东西也是基本人权的一部分,因为一个人需要一些东西来维持他的生命,或让他活得更享受及更尊贵。一个业主期望每一个人都尊重合法属于他的东西的拥有权。同样的,每一个人都当尊重其他人的财产,这就是公正(太7:12)。当一个合法的拥有权因偷盗或贪恋而被侵犯了,侵权者就犯了罪及道德上的错误,因此,偷盗和贪恋是罪恶的。当一个人要得到某样东西的拥有权,他必须经过合法及道德的途径,并经拥有人的同意,才能转移拥有权(耶17:11)。
偷盗某样东西就是未经合法拥有人的同意而擅自取走此东西。有时候,这样的人未必犯了偷盗罪,但却犯了贪恋罪。这样的情形发生,是当一个人用诈骗的手法而得到东西,是犯法的,或当一个人在他被委托的东西上不诚实(违背信托罪)。神不但禁止偷盗也禁止贪婪,当一个人想用非法或不诚实的手段去得到某样东西,或诈骗所委托他的东西,他是一个不道德的人。
除了东西之外,偷盗或贪恋人更为严重(申24:7; 出20:17),这就是现今诱拐的罪行。如果其诱拐的动机是要求赎金才释放人的话,这是绑架罪。每一个人都拥有不可剥夺的个人自由,建立关系及尊严的人权,侵犯此权利,就是对一个人做了极大的错误,对待他如一个财物一样,而忽略了他也是照神的形象造的。无怪乎,在旧约中,人口贩卖是可判死刑的。
有关偷盗,在道德上可受谴责的程度因个别案例而异。一个若是为了充饥而偷盗的人(箴6:30-31)比起一个为了增加财富而偷盗的人,他的恶显得较轻。无论如何,除了人之外偷盗财物在旧约中是必须做出赔偿的罪行(出22:1-4)。在新约中信徒受勉励不但不能偷盗更要做事诚实(弗4:28)。偷盗属灵的结果是严重的(林前6:10; 提前1:8-11)。
知识产权
我们今天活在资讯时代,信息处理能力迅速的发展及激增也引起了显著的伦理问题。有些人的伦理分辨能力因电脑的介入而被模糊掉了。
电脑犯罪通常涉及利用先进的手法进行欺诈、偷窃及贪污。简单来说,就是利用现代科技来进行旧的犯罪行为。
电脑资讯是一种一个人能拥有及独自专用或控制的知识产权,是可以被转卖、转移或赠送给他人的。处理针对知识产权所犯的罪当与针对其它有形财产所犯的罪一样。以下伦理课题可供参考:
- 非法进入机密电脑系统的骇客,当与处理入屋暴窃案一样处理。
- 非法干扰资料库的骇客当以破坏财产罪被提控。
- 非法得到机密资讯的骇客当以盗窃罪被提控。
- 在未通知某人和经某人私下同意或未经法律授权的情形下,在电脑档案里保存某人的个人资料是否合乎道德?
- 在没经批准下去搜查他人的电脑档案是否合乎道德?
- 发送电脑病毒去干扰电讯公司是否不道德呢?
- 那么用机密的电话密码打免费的国际电话又如何呢?
家课:
- 当A途经一个大可可园丘,他看到有一袋湿的可可豆摆放在园丘的路边,他从车上下来将这一袋可可豆放进他的车后面,而后他以RM100.00卖给一位可可买主。A干犯了那一条诫命?请解释你的理由。
- B的同学C拥有一架B很想要得相机。B的父母拒绝买相机给B。B就筹划要得到C的相机。B向C借相机一个星期因他将与他的叔叔去森林打猎,他希望能在森林中拍到野生动物的相片。C就将相机借给B但是有个条件就是B必须在一个星期内还回给他。一个星期过后,C向B要回相机,B马上给了一个借口说当他要拍一只山猪时他被山猪追赶而在森林中失去了相机。B答应C说当他明年开始工作时会将相机所值的价钱还给他。事实上,B将相机据为己有而不愿意还回给C。
B干犯了那一条诫命?请解释你的理由。
- 一天晚上当D行在加雅街时在街边看到了一个皮包,他立刻将之拾起放入自己的口袋就匆忙的回家。他一回到家后,马上翻查皮包发现里面有陈国利的身份证还有一叠五百元钞票总值RM30,000.00。D将钱据为己有并将皮包丢下海去。如果有的话,D犯了什么罪?请解释你的理由。
- F和N自小学时期就成为好朋友,F现在是一位建筑商而N 是一位房地产投资商。N最近在斗亚兰路四英里买了一块十英亩价值RM5,000,000.00的地,F马上提出为N发展那块地,他们的协议是F将建筑三十八间独立式洋房,每间价值RM350,000.00,及一栋价值RM5,000,000.00的高级公寓,而N所得的分是六个单位的独立式洋房及那一栋高级公寓。在建筑图受核准后并在F还未开始建筑工程时,他要求N抵押那块地所得RM4,000,000.00来帮助他开始建筑工程。当F得到这笔款项后,他立刻挟款潜逃到南美洲并遗弃这个工程。银行必须拍卖这块地来补偿贷款及其利息。N变得一无所有。
F犯了什么罪?请解释你的理由。
- P是一位孝顺但是贫穷的人,他非常担心他的妈妈因为她病得很严重。自从他的妈妈在一个月以前病倒了,他必须留在家里照顾她也因此失去了他巴士售票员的工作。现在P非常穷困甚至没有钱买药或食物。没有人提供帮助,他也太腼腆,不好意思寻求别人的帮助。当他拼命思考如何筹措当天的药物和食物时,他看见一位穿着整齐的家庭主妇经过,手里拿着篮子,还有一个荷包放在里面。P眼睛一亮,就跟随他的目标来到一个喧嚣的市集。当人群在熙来攘往的时候,他就乘机从篮子中取走了那个荷包。然后他就去买了他生病母亲极需要的药物也买了一块薄饼来充饥。
P犯了什么罪?在这样的情形下,慈爱的真神会认为情有可原吗?在这样的情形下,如果P要求饶恕的话,他要怎么样做才能得到神的饶恕呢?
- 格林先生是一位信徒,他在一间国际建筑师公司上班。三个月前,公司差派他到中国任一个上亿元的工程的建筑顾问,此工程是要建筑一间拥有现代办公室、商店、住家、戏院、五星级酒店及餐厅的超级大楼。现在格林先生发现他完全起不了作用因为贿赂和贪污的文化非常的普遍,政府尝试消灭这种不良文化但效果不彰。格林先生向他的雇主投诉,但其雇主却劝勉他如果要在中国成功的话他必须会变通,公司也有为这样的情形设下储备金。格林现在进退两难,他一是勉强地接受官员的贪污,为权宜之计向生意妥协,或放弃在一所有大好升迁机会的公司的工作。格林先生问你的意见,你会如何劝勉他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