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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總會負責人曁傳道者聯席會議決議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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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總會負責人曁傳道者聯席會議決議案
1.淨化婚禮案
說明:
(1)近年主內嫁娶未信者比率日漸高昇,使教會內婚姻籠罩一層陰影。
(2)雖嫁娶主內,但婚禮漸趨俗化學未信者風俗的屢見不鮮,如:
a.訂婚禮鋪張請客,小則二、三桌,大則七、八桌,無異於婚禮。
b.訂婚後隨便來往、住宿,婚前即照整套之相片,其親密之程度甚於夫妻。
c.結婚日刻意鋪張、大請客、亂發請帖、浪費財物、用菸酒請客。
d.典禮缺乏嚴肅、莊重,會堂內七、八位照相師、錄影師,破壞會堂秩序,隨便上講台照相,不注重講道、祝福….因拖時間只好草草結束。
(3)婚禮俗化嚴重腐蝕信仰生活,不可不慎。
辦法:(1)明令禁止。
(2)多勉勵(講道)勸導。
(3)印婚禮申請表,註明是否聖潔、用菸酒否….等。
決議:(1)通過
(2)總會發函勉勵。
(3)申請表由總會統一設計印製。

2. 青年有一方未信主時,訂婚、結婚儀式的舉行標準如何?請決定案。
說明:
(1)@@@婚姻介紹委員會議決議辦理。
(2)青年有一方未信主,訂婚時,為顧全家族未來信仰的牧養,以及主婚人要求教會為其舉辦訂婚、結婚儀式,請共同研擬同一標準式之程序,以利遵行。
辦法:請公決。
決議:@@@@。

3.訂婚禮中是否需要詩班?訂婚後未舉行婚禮前先拍結婚照,應如何輔導請決定案。
說明:
(1)@@@婚姻介紹委員會議決議辦理。
(2)訂婚禮原為簡單之婚姻盟約,近年來由於詩班的加入,逐漸有擴大如結婚禮之趨勢。
(3)訂婚後結婚前即先拍照,似乎已成社會風氣,惟照片中親暱的鏡頭已形同夫妻,在未結婚前是否合宜?對婚前保守聖潔也造成莫大之誘惑?若不幸毀約,亦將有甚大之後遺症。
(4)各地婚介人員均甚表關切,@@@
辦法:請公決。
決議:與2、4、5號案送婚姻小組討論。

4.結婚宴席中有清涼秀、舞會或卡拉OK演唱出現時,該如何處置?請決定案。
說明:
(1)@@@@婚姻介紹委員會議決議辦理。
(2)社會風氣靡靡之音已逐漸侵蝕信徒家中,在聖殿舉行福證婚禮之後,在宴客中竟有如此頹廢之作為,實在令人擔憂?
辦法:請公決。
決議:與2、3、5、號案@@@。

5.為能實際關懷青年之信仰,請重新研究現行之婚禮儀式案。
說明:
(1)雙方皆為本會青年且未逾越行為規範者,仍維持現行之方法。
(2)對於未信者通婚或雙方當事人皆未受洗,但請求教會為其辦理婚禮者,擬請就適當之場所,適當之儀式,證道之內容等,建議總會成立一研究小組,以便婚禮仍具有溫馨、歡樂之氣氛,而達到關懷其信仰、婚姻生活及宣揚福音的目的。
(3)婚禮證道內容,應講明夫妻應同住一房,相愛疼惜為一體,任何人不得干涉或拆散,申請婚禮時,教會職務會應先派有恩賜人員給予說明婚姻知識。由總會每年函知各教會舉辦婚姻週,由資深夫婦見證婚姻生活,並請總會規劃加強婚姻美滿生活及研討會之課程供應之。
決議:與2、3、4號案送@@@@。

6.婚姻小組研究結果審議案。
說明:依據@@@婚姻小組第一次會議之決議-

一號案:青年有一方未信主的訂婚,結婚儀式的舉行標準如何?請決定案。
小組決議:2號案與5號案合併討論。
(1)平時應著重婚姻道理的勉勵。
(2)一方未信主的結婚禮儀照現行的家庭聚會辦理。
(3)苟合者,連家庭聚會都不可辦理。
(4)雙方未信主者的婚禮禮儀,以關懷性的婚姻佈道辦理之。
(5)當事者及主婚人須填寫「婚禮申請表」,同意遵照教會的儀式辦理。
決議:(1)平時應著重婚姻道理的勉勵。
(2)苟合者,應憑愛心說誠實話給予輔導,並停止一切教會聖工。
(3)一方未信、雙方未信、苟合者一概不予舉辦婚禮,以特別聚會辦理。

二號案:訂婚禮中是否需要詩班?訂婚後未舉行婚禮前先拍結婚照,應如何輔導請決定案。
小組決議:
(1)訂婚禮不請詩班。
(2)儘量鼓勵、宣導婚前不拍結婚照。
(3)婚禮會場不得擺設結婚照片。
(4)關於「婚前協談」事項請總會積極規畫,由區辦事處定期安排輔導,並在婚禮申請表上註明須經輔導者的簽署。
決議:照小組決議通過。

三號案:結婚宴席中有清涼秀、舞會或卡拉OK演唱出現時,該如何處置?請決定案小組決議:
(1) 列入婚輔導事項。
(2)列入申請表格規定事項內。
(3)若現場發現違規事項,職務人員應立即退席,否則送交相關單位議處。
決議:照小組決議通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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